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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在酒吧内喝醉 将女孩拽进洗手间实施强奸!因身体原因未遂

2021-12-28 10:19:03

海口男科 http://www.leenet.cc

男子刘某某在山东东营一家酒吧包间内喝酒,趁着酒劲将一名陌生女孩拽进洗手间,反锁房门实施强奸。但因为其身体部位未能响应,被迫放弃。2021年12月,刘某某因强奸罪被起诉。

1993年出生的刘某某家住山东广饶县,中国银行某支行职工。

2021年5月31日凌晨3时许,刘某某与其朋友在东营市东营区太行山路亚洲之星酒吧3楼999包间内喝酒时,将酒后正在洗手间门口的女子徐某某拉进洗手间,并将门反锁,不顾徐某某反抗,将徐某某的下身衣服全部脱下,将自己的下身衣服脱光,欲强行与徐某某发生性关系,后因有人敲门、其酒后身体无法响应而被迫放弃。

案发后警方将刘某某抓获归案。检察院指控:刘某某酒后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,系未遂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此案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
说法点评:酒吧内拽住陌生女子进入卫生间强奸,刘某某真是色胆包天!但其最终因身体原因未遂,仍然难逃法律制裁。

在本案中,刘某某虽然放弃犯罪,但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。主要是因为其并非“能而不欲”,而是“欲而不能”。对于这种人,铁窗是他最好的归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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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一男子多次组织多人色情活动!犯聚众淫乱罪被捕

河南兰考县男子孙某某,多次在酒后组织多人进行色情活动。2021年12月,孙某某因聚众淫乱罪被依法公诉。

孙某某家住河南开封兰考县。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被刑拘,后被批准逮捕。

孙某某组织男子姜某某,先后和女子程某酒后在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某小区室内发生性关系。

此后连续两天中午,孙某某又和王某合谋提议策划,两人和姜某某连续两次,酒后与女子程某发生性关系。

案发后,姜某某、程某都被抓获判刑,孙某某也落网归案。检方指控:孙某某同王某、姜某某、程某四人多次共同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一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此案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
说法点评:

所谓“聚众淫乱罪”,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,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。刑法规定,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根据法律规定,所谓的聚众淫乱罪,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,具体而言,是指纠集三人以上(不论男女)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。而且,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。

具体到本案中,孙某某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,受到制裁,罚当其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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