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18 09:31:59
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、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辽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志刚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【于志刚简历】
于志刚,男,汉族,1973年5月生,河南洛阳人,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1年7月参加工作,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、法学博士学位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。
在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(1995年)、法学硕士学位(1998年)、法学博士学位(2001年);
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,任刑法学讲师;
2002年,破格晋升副教授;
2004年至2005年,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;
2005年,破格晋升教授,2006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,同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;
2007年,入选中国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;
2012年5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;
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;
2017年9月,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;
2018年3月起,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。